2020年,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运行保持平稳,发行利率震荡。在政策推动下,资产证券化市场创新继续推进,市场机制进一步完善,多单疫情防控资产支持证券(ABS)发行等,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加快盘活存量资产、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情况
2020年,金融监管部门发布一系列政策,包括提出疫情期间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发行和存续期管理一系列便利措施,推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实施信息登记制度,保险资管产品的投资范围扩大到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支持票据,以及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推出,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获推动等,有效地促进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2020年,全年发行各类资产证券化产品3万亿元,资产证券化市场累计发行规模超过10万亿元,年末存量规模近5万亿元,整体延续增长态势。
(一)2020年资产证券化发行情况
根据Wind统计数据,2020年,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呈现不平衡的发展趋势,年内新增发行2107单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28891.5亿元,同比增长23%。其中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ABS)发行规模8041.90亿元,同比下降16.53%;企业资产证券化(企业ABS)发行规模15740.09亿元,同比增长41.83%;资产支持票据(ABN)发行规模5109.57亿元,同比增长76.9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累计发行6203单ABS产品,累计发行规模10.79万亿元,年末市场存量为4.51万亿元,同比增长7.38%(见表14-1和图14-1)。
1. 信贷ABS发行出现回落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较大冲击,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和数量较往年有所回落,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经受住实际借款人还款能力承压、债券市场信用环境恶化等考验,在盘活存量资产、处置不良资产、支持小微企业经营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2020年,信贷ABS产品共发行184单,发行规模8041.90亿元,较2019年规模下降1592.70亿元,同比下降16.53%,出现2005年以来首次负增长,发行规模占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比重为27.83%,较2019年占比下降12.94%。截至2020年末,信贷ABS年末存量规模为22 220.93亿元。
从基础资产来看,2020年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以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RMBS)、汽车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Auto-ABS)、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CLO)、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主。
(1)RMBS的发行规模和占比仍居首位,但绝对值出现下滑。2020年,RMBS产品共发行54单,发行规模4 072.63亿元,同比下降21.11%,占当年信贷ABS产品发行规模的50.64%。发起机构以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发行规模占比91.14%),首次发行RMBS的机构有郑州银行、东莞银行、成都银行、常熟农商行和青岛银行,发起机构进一步多元化。RMBS产品自2017年取代CLO成为发行量最大的信贷ABS,2018年出现井喷式增长,随后两年均出现负增长。2020年,无论是产品发行数量还是发行规模绝对值都出现下降,甚至拉低整体信贷ABS业务的增速。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2020年受疫情影响经济承压,RMBS发行需求同时放缓;另一方面,虽然得益于基础资产分散度较高和产品交易结构合理,RMBS产品尚未出现违约等风险事件,但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居民就业、部分地区小微企业造成一定压力,短期内失业率有所上升,居民现金流出现一定恶化,因此,房贷偿债压力整体增大,区域房地产市场分化对RMBS产品信用质量构成不利因素。
(2)Auto-ABS的发行规模持续快速增长。2020年,新发行41单,发行规模1 940.32亿元,占比24.13%,规模和占比与2019年基本持平。近年来,由于汽车制造商承受乘用车销量疲软和新能源汽车市场布局的双重资金压力,汽车金融公司持续发行汽车贷款ABS产品,以满足汽车制造商为达成销售目标而产生的资金需求。此外,汽车金融渗透率的提高也将为汽车贷款ABS发行量的增长继续提供增长空间。
(3)CLO产品发行提速。规模23单,发行规模1 379亿元,较2019年增长54.67%,占信贷ABS产品发行的17.15%,主要得益于小微贷款CLO发行规模的较快增长。为盘活金融机构小微信贷资源,国家各部委及监管层面持续出台各项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试点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转让和收益权转让等业务,推动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同时,鉴于小微贷款CLO零售资产的高度分散特性及产品具备的超额利差等优势,且随着金融机构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增长及资产转出需求,未来该产品将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4)不良贷款ABS增长显著。2020年,不良贷款的发行单数与规模分别为55单和282.60亿元,较2019年增长89.66%和97.07%。自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不良贷款ABS成为受关注最多的债券品种。究其原因,一方面受疫情影响,不良贷款债务人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双降,多数银行不良贷款率较2019年末有所抬升,开始积极寻求在清收、核销之外的化解方式;另一方面,不良贷款ABS试点第三次扩容和发行审核提速增效进一步提升了金融机构参与不良贷款ABS发行的热情和动力。目前,不良贷款ABS已成为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述四类产品发行规模占当年信贷ABS产品发行规模的95.43%,此外还有消费性贷款、信用卡分期和租赁资产等产品,其中消费金融ABS发行了7单,发行规模153.65亿元,同比大幅下降41%,占比1.91%,2020年,商业银行发行消费金融ABS受疫情影响较大,发行量和规模大幅缩减;信用卡分期共发行2单,发行规模193.77亿元,占比2.41%;金融租赁ABS产品发行规模大幅上升,2020年发行金融租赁ABS产品2单,发行规模19.93亿元,同比降低49%,占比0.25%。
2. 企业ABS发展迅猛
2020年,企业ABS产品发行1 475单,发行规模15740.09亿元,同比增长41.83%,发行规模占资产证券化产品比重为54.48%。截至2020年末,累计发行规模为52933.05亿元,占比为49.04%,仍是累计发行规模最大的资产证券化品种;年末存量为22 630.04亿元,占比44%。
根据Wind对企业ABS基础资产重新分类的统计数据来看,供应链账款、个人消费贷款和应收账款ABS是发行规模最大的三类企业ABS产品。2020年,供应链账款ABS产品发行574单,发行规模3232.37亿元,较2019年增加273.86亿元,同比增长9.26%,发行规模占当年企业ABS产品发行规模的20.54%,居于企业ABS市场第一位。个人消费贷款ABS发行198单,发行规模2590.72亿元,同比增长80.71%,发行规模占当年企业ABS产品发行规模的16.46%,发行规模增速居于企业ABS市场第二位,发行规模占比居于第二,逐渐成为企业ABS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应收账款ABS发行143单,发行规模1816.20亿元,同比增长109.39%,占比11.54%。
总体来看,2020年,企业ABS发行量延续增长态势且增速上涨,其中供应链金融ABS势头不减,消费性贷款ABS发行需求激增。2020年,企业ABS产品模式创新涌现、基础资产类型继续扩容。同时,两大交易所已开始谨慎审核权益性并表基金ABS,申报发行放缓;CMBS票面利率连续刷新市场最低纪录。
3. 非金融企业ABN快速增长
2020年,银行间市场ABN延续2019年增长势头,但增速略有放缓。全年发行448单,发行规模5109.57亿元,同比增长76.92%;发行规模占资产证券化产品比重为17.69%,占比较往年也有所增长。截至2020年末,累计发行规模为10238.91亿元,年末存量为7011.63亿元。
2020年,ABN市场继续呈现个别资产类型集中度强的特点。根据Wind对基础资产细化分类后的数据,票据收益类、租赁资产债权类、供应链债权类和应收债权类是发行规模最大的四类ABN产品,占市场总份额的90.62%。其中,票据收益权产品占据绝对优势地位,2020年共发行232单,发行规模3 155.91亿元,占比61.76%。租赁资产债权类ABN业务较2019年有所萎缩,2020年全年发行规模下降至620.95亿元,共发行48单,同比下降28.32%,占比12.15%。供应链债权产品发行84单,发行规模538.52亿元,同比增长93.86%,占比10.54%。应收债权产品发行45单,发行规模315.06亿元,同比增长20.36%,占比6.17%。此外,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债权ABN产品在2020年出现较快增长,增速达89.50%,发行规模分别为166.57亿元;信托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的产品发行3单,发行规模32.05亿元,同比增长15.66%。
2020年,银行间市场ABN产品发行单数及发行金额均保持快速增长,远超上年同期水平,私募发行方式逐渐成为主流。面向特定投资者,ABN市场的高度定向化可大幅提高产品的发行效率,这是ABN高速发展的动因之一。预计未来1~2年,在强监管的趋势和背景下,银行间市场ABN产品仍将继续快速发展,ABN私募化、高度定向化将成为常态,也将是银行间市场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二)2020年资产证券化业务政策回顾
2020年,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在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市场规范性和创新性也得到显著提升,金融监管机构出台多项政策文件来引导资产证券化市场合理有序发展。
1. 规范业务操作标准,引导市场有序发展
2020年,我国金融监管机构推出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涉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登记、标准化债券认定、业务流程标准规范、法律制度建设等诸多方面,不断夯实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的制度基础。
(1)规范相关流程:2020年5月,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问答》(2020年5月修订),对资产证券化的挂牌条件、发行与审核、存续期管理等进行解答;2020年5月,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资产支持计划分期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资产支持计划分期发行的工作流程进行说明。
(2)完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登记制度。2020年9月,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信贷资产证券实施信息登记制;2020年10月,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发布《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业务规则(试行)》,明确信贷资产证券登记主体、初始登记材料、存续期变更登记规则、违规处理等内容,规范登记流程。
(3)颁布标准化债券和标准化票据的认定标准。2020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认定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和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都是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4)完善相关法律制度。202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明确债券纠纷案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认证,案件的受理、管辖与诉讼方式、发行人的民事责任等内容。最高法首部债券领域司法文件问世,弥补了包括ABS债券在内的债券市场在法律制度建设方面的不足和空白。
2. 加强尽职调查力度,防范信用风险
资产证券化底层基础资产种类丰富多样,包括不限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理合同债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消费性贷款、应收租赁款、汽车抵押款、企业信贷资产、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小额贷款、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费、不良贷款、信用卡贷款、融资融券债权、其他债权和收益权等。由于不同类型的基础资产特点不同,对交易结构设计有不同要求,作为计划管理人,必须强化对原始权益人和基础资产尽职调查的力度和手段,充分尽调,掌握底层资产的真实性和业务风险,以尽可能防范信用风险,保障金融市场稳定和安全。
2020年,我国金融监管机构针对强化企业与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及企业尽职调查力度等发布了一系列政策:一是发布相关ABS产品主承销商的尽职调查指引,2020年12月,交易商协会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尽职调查指引》,加强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和资产支持票据承销商的尽职调查要求。二是发布对相关金融机构及其ABS业务的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9月,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和承做ABS业务的监督管理。
3. 推动产品创新,通过创新引领发展
近几年,资产证券化市场交易量和交易规模双双上涨,创新正是推动此轮双升的核心驱动力。产品创新正在引领市场迅速发展,为金融债券市场增添活力。在市场百花齐放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在通过不断的制度创新,逐步引领与推动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发布REITs产品的政策支持:2020年4月,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二是发布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创新的政策支持。2020年4月,财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