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10月网络热点问题月报。大家关注的问题除了组合贷款的首付比例、公积金如何提取之外,主要聚焦于商转公相关问题。
首套房申请组合贷首付比例为30%
月报显示,职工家庭首次购买自住房的,申请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全装修住房购房总价指毛坯价和精装修价之和)的30%。执行第二套房组合贷款政策的,申请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首付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40%,商业银行贷款部分有不同规定的,按照规定较高的执行。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利率分别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公积金该如何提取?提取流程是怎样的?根据月报内容,职工可以前往公积金服务网点或者登录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提取的流程是:职工携带资料前往就近管理部提出申请——管理部窗口审核——申请人签字确认——提取金额转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网上办理提取的流程是:职工登录线上渠道,包括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app、我的长沙app等——点击提取业务进行申请并上传档案——线上审核——提取金额转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
商转公顺位抵押流程如何?
商转公在近两年关注度尤其高,那么职工该如何办理商转公业务?
根据本次发布的月报内容,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一是所购房屋设定抵押,二是本套房未取得产权证时,可使用其他房产设定抵押。
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已出产权证书,职工应以本套住房作为抵押物,选择自行结清商业贷款或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自行结清商业贷款的,职工家庭先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后再结清商业贷款,解除银行贷款抵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手续。长沙公积金中心收到抵押权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后放款至职工指定账户。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的,职工无需自筹全部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先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贷款审批通过后,职工办理第二顺位抵押权登记手续,收到第二顺位抵押权登记证明后,长沙公积金中心放款至原商业银行指定账户。原商业银行收到公积金贷款和职工预存资金后结清原商业贷款。职工在原商业贷款结清后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
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产未出产权证书,职工应以其他住房作为抵押物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无需结清商业贷款,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贷款审批通过后,职工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他房的抵押权登记手续,长沙公积金中心收到抵押权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后,与商业银行直接对接放款。
此外,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办理的流程是什么?具体来看,职工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预约——职工取得《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长沙公积金中心官网下载,至原商业贷款银行盖章)——向管理部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管理部受理并进行初审、复审、审批——原商业贷款剩余本息超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的,职工自筹资金偿还差额——签订借款抵押合同——职工办理我中心为抵押权人的第二顺位抵押权登记手续——中心放款——商业银行结清原商业贷款——职工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并将相应材料交至贷款管理部。
商转公支持拥有唯一住房家庭
值得关注的是,5月15日起,长沙正式执行商转公顺位抵押政策,即职工无需自筹全部资金结清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后再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截至目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14家银行达成了合作。14家银行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长沙银行、湖南银行、长沙农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邮政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这些银行同意新增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第二顺位抵押权人。
7月10日起,长沙施行《关于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的通知》,根据《通知》,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范围为支持拥有唯一一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通知》还规定,长沙商转公贷款业务实行动态管理,当月个贷率达到85%或90%阈值时,建立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启动与暂缓机制。其中,当个贷率介于85%(含)和 90%之间时,综合考虑中心业务受理和资金运行状况,对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进行适度限流,即实行网上预约申请办理。
职工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注册并登录后进行实名制预约。7月7日起,每周五9: 00开放预约,职工可按自身实际情况选取相应时间段、管理部进行预约。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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