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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不少车主咨询
贷款购买的车辆
如何办理抵押登记?
需要哪些材料?
今天就为大家解读一下
机动车抵押业务
在办理相关业务前
需先了解车辆是否符合办理条件
01
办 理 条 件
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不予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形:
1.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3. 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 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
5. 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02
所 需 资 料
申请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1.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 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3. 依法订立的抵押合同原件;
4.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注:对非备案经办人前往办理抵押登记业务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此业务可代办,代办人还需提供:
1、个人车主代办: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建议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电子委托)
2、单位用户办理: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
03
办 理 流 程
1、网上预约
(具体预约操作流程可点击下方图片跳转查看↓)
2、现场办理
备齐上述办事资料,按时前往预约办事大厅取号、受理。
抵押登记业务需要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温馨提示
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变更登记、机动车迁出迁入、共同所有人变更或者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抵押登记。
有需要的朋友
可以着手办理啦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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